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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陆冬明 电话:83317206
一、工作职责
负责镇劳动资源的调查和管,劳动纠纷的调解。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事宜。参保企业职工的招工、退休、转移、接续等业务的办理。参保企业职工的档案管理。审核发放《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做好劳动保障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工作承诺
1、受理职工投诉,决定是否立案,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不超过6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办理《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办理职工退休手续为超过30个工作日。
5、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随到随办。
劳动合同鉴证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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