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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引导全镇广大女发“四自”精神,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 2、根据妇女特点,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3、宣传贯彻男女平等 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5、广泛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促进社会文明新风。 6、实施“三优”工程,搞好家庭教育,为妇女儿童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妇女组织的性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组织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妇女工作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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