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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划生育政策,认真学习和执行计划生育法规。 2、当好参谋,做好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向镇领导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和要求。 3、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事宜,搞好厂、村协调,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4、加强横向联系,搞好部门间的协作,抓典型、树先进、促平衡,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绩。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搞好服务,做好术后病人的治疗和生活安排。 7、遵章守纪,廉洁奉公,接受监督,处理好群众来信来方,提高工作透明度。 8、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及指标,抓好基层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
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一孩、二孩审批手续
1、凡符合法定婚龄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需要结婚的男女青年,应在民政科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凭结婚证安排人口计划,领取一孩准生证。 2、凡符合《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中照顾生育二胎条件的对象(照顾生育二胎十四条):
A、由本人向育妇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后经社会调查,镇计生领导小组、党委核实通过,给予填写照顾生育二孩审批表。审批表经市计生委批准后,即公告于本村民,一个月内,如群众无异议,领取照顾生育二胎、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B、镇计生办与批准照顾二胎对象签订禁止一证多胎协议。如发现擅自引产(自然流产除外)或弃婴溺婴者,将收回"二孩生育证",并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三、服务承诺
1、提供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生育节育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服务。 2、凡符合国家《婚姻法》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办理一孩及照顾二胎生育证及时、准确,人口计划和批准条件公告于广大民众。 3、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精心选择安全、高效、方便的避孕节育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服务。 4、计划生育有关常见病的检查和治疗。
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时间
1、工作职责,一孩、二孩审批程序,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程序,服务承诺等在办公室墙上公开,张贴上墙。 2、收费情况按项目单位(个),于年终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3、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和落实情况,照顾生育二胎的政策和对象,一年两次内查清底情况,分别于年初、年终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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