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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镇做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企业人员奖励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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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按照无锡市出台的《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积极做好2008~2009年度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全镇有符合奖励条件的退休人员840人,节前已经发放289人,总发放金额达104万元 。
按照市政府规定,一次性奖励对象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600元。为确保奖励金顺利发放,我镇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做政策的宣传解说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发放奖励金。部分企业也积极配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新苑公司在节前已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145名退休人员发放了总额为52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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